【經濟日報╱記者/陳美珍】 2009.05.05 08:54 am
報稅時,所有可以運用的免稅額與扣除額都不能輕言放棄,目的無非是要儘可能壓低所得淨額,達到讓課稅級距降級的目的,只要課稅級距成功降級,所得稅就能省下很多。
尤其5月申報97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時,因物價漲幅累積超過10%,綜所稅五個課稅級距上限金額,都隨物價漲幅連動向上調高4萬到37萬元不等。級距上限金額上調,會使部分所得不變的民眾,獲得降級課稅的好處。
舉例來說,適用最高級距者,所得淨額原本達372萬元以上,就得按40%稅率繳稅,但是今年報稅時,最高級距所得淨額已拉高到409萬元以上的家庭,才要按40%稅率課稅,以致372萬元到409萬元間,原本按40%課稅者,全部自動降級改按30%稅率繳稅。
降級的減稅幅度最少有3%,最高超過10%,節下的稅金少則數千元,多則數萬元。
如果今年與去年家庭淨所得水準不變、扶養親屬或可扣除的扣除額總額相去不遠者,臨界二個課稅級距邊緣的民眾,即使什麼都不做,也有可能享自動降級優惠。
例如,全年淨所得為40萬元者,去年要按13%稅率課稅,今年的淨所得還是40萬時,就會自動降級改按6%的最低稅率繳稅。各個課稅級距間,都有部分家庭擁有這樣的減稅機會。
但是,假如今年全戶收入升高,或計算出的淨所得恰好在可以降級邊緣的家庭,只能靠自行增加免稅額、扣除額等方式,儘可能努力再壓低課稅所得,才能爭取稅率降級機會,省下大把稅金。
舉例來說,甲單身、去年的年薪60萬元,全年淨所得35萬元,按6%稅率課稅; 今年,甲因工作表現優異每月加薪6,000元,年薪達到67.2萬元,換算課稅淨所得為42.2萬元,依據今年最新課稅級距,41萬元以下者按6%課稅,但逾41萬元以上則要改按13%課稅,甲因加薪之故,也讓自己的稅負升級。
不過,因為甲的全年課稅所得淨額,只較最低級距6%的課稅上限41萬元,多出1.2萬元,甲如果增加扶養一名親屬,就可以加扣7.7萬元免稅額;或者嘗試按列舉扣除額試算,只要能將淨所得壓低在41萬元以下,就可以避免「加薪=加稅」的困擾。
(系列六之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