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4/11 | 作者:姚儀敏
由於寫作必須以自己的心情、心境來構築完成,需要一個「醞釀」的過程。多讀、多看、多體驗,讓人生的閱歷更加豐富,雖是一個有效的途徑,不過還是有人寧願迷信有「靈感」的幫助會更加順利。
「靈感」是什麼?要怎樣捕捉到它?有信仰的人會說,每個人身體裡都住著一個靈體,供給它非世俗的養分,就能讓靈體保持活力,讓我們更容易開發精神層面的深度,所以多參加宗教與內在活動來和靈性泉源互動,更容易得到「靈感」。
藉著提升精神來發展靈性,確實不失為一個好辦法,就像鍛鍊身體一般,不斷的激盪,能讓我們得到藝術層次的領悟。
至於沒有宗教信仰的人,要如何透過具體途徑來捕捉靈感呢?其實很簡單,那就是加強「觀察」與「體會」。一般人以為「寫作」只要憑空亂想就夠了,其實人在感覺時,還必須運用到視覺、聽覺、觸覺、嗅覺各種不同的感官,再結合經驗與認知去理解。如果你想從事寫作,則須嚐試多去「觀察」、「體會」,以得到具體的感受。
比如你想寫你的父親,那麼,除了參考朱自清的〈背影〉之外,還要仔細觀察你與父親的互動,包括生活中的細節,尤其是充滿感情的經驗:也許是他身上的味道,也許是他曾牽你的手過馬路,也許是你們彼此分享的片刻,當你把觸角延伸到這些事件上,你所描述的就不只是一個空泛的「辛苦」、「偉大」概念了。
跟你想像的不一樣,作家也不是隨時隨地都能寫出好文章來,若無所觸發而強迫寫作,他的文字也會不倫不類的;因此如何自觀察體會中「培養情緒」、「尋找靈感」,往往比「思考架構」來得重要,趕時間而草率為之,成績難免大打折扣。